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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体育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5-11-23 08:51:21 浏览次数:

宝市体字〔2015〕70号                 签发人:李富生

 

宝鸡市体育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省体育局:

2011年以来,我局“六五”普法工作在省体育局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贯彻《宝鸡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规划》,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体育系统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体育法制化水平逐步提升,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按照省体育局《关于开展体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我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开展好“六五”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始终把加强领导和狠抓落实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保障“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基层各单位主要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2013年3月局法规宣传科成立后,将办公室设在了法规宣传科,具体承办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并落实了普法工作专干,为工作人员配备了办公室和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普法形势,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几年来,根据体育局工作人员变动的实际,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2、制定规划,深入动员。我局认真制定了《宝鸡市体育局“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并及时召开了“六五”普法工作动员大会,在会上局长作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的动员报告,明确了我局“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为“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科学指导。同时,我局还依据“六五”普法五年规划,在每年初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按照时间节点,突出工作重心,确保稳步推进,使“六五”普法规划得到顺利实施。

3、完善制度,抓好落实。我局将普法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筹划、同部署、同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共同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评先表彰挂钩,建立健全了普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在每年初与各科室签订普法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在系统上下形成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普法局面。

(二)突出重点,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按照“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我局突出普法重点,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形式,认真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取得了明显成效。

1、以体育法规为重点,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我局利用报纸、网站、简报、标语、横幅和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大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六五”普法期间,共制作普法宣传板12块,横幅10余条,集中开展法律骨干培训6次,累计培训1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年全市法制宣传月和重大体育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认真抓好《宪法》、《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奥运争光计划》等法律法规的日常宣传教育,为“六五”普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学法活动。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干部教育培训实际,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先后组织举办了中层干部参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5期,其中副县以上干部法律培训2期,培训人数6人,副科以上干部培训3期,培训人数10人,使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得到了有效落实。严格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制理论与学习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法,五年来,组织系统公务员全面学习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机关公务员的法律素质。认真落实“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市体校和游泳学校聘请了法制辅导员10余人,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做到了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 2011年以来,我局共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讲座5场,受教育人数1000余人次,使广大师生受到了生动的法律法规教育。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按照省市关于“法律六进”、“送法下乡”活动安排,我局共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5次,接受农村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作法制报告4场,受教育群众300余人,受到帮扶对象的欢迎。

3、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我局认真贯彻宝鸡市《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一是精心设计政务公开栏,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和人员对应公布上墙,自加压力,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实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并对外公示,便于对照检查和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将行政职权向社会公开,将经营高危体育项目、等级裁判员、等级运动员、体育社会团体等审批程序、条件、办理时限等制成流程图,以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我局指派专人负责体育网站的维护工作,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并与中国政府网、国家体育总局网、体总网、西部体育网进行链接,加快信息和资料的更新频率,及时向社会发布全市性体育活动信息。五年来,通过政府信息网和宝鸡市体育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动态信息500余条,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此外,我局还聘请了43名行风监督员,设立了意见箱,诚心听取民意,真心解决问题。五年来共办结有关体育工作的提案3项、领导信箱7件、公众监督12件,来信投诉1件,做到群众反映的事情件件有着落,办结率和满意率达到100%。

(三)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体

1、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六五”普法五年来,我局先后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重大项目专家参与论证制度》、《政务公开工作民主评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都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在省十五运会场馆建设、承办省年度比赛等具体工作中得到严格执行,取得良好效果。

2、做好行政职权清理和下放工作。2013年以来,严格按照宝鸡市编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工作,共清理出体育行政许可项目1项,非行政许可项目4项,行政处罚项目22项,并及时上报了市编办。2014年下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下放至区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加强了跟进指导,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3、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核和报送关,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五年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与体育有关的规范性文件3份,其中宣布废止类文件1份(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宣布失效类文件2份(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宝鸡市游泳场馆管理办法》),保证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4、切实强化行政执法和监督。我局严格按照职责开展行政执法,针对夏季游泳活动安全隐患较大的实际,我局每年都超前部署,及时组织对全市游泳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对个别场所存在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急救设备不全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向经营业主发放经营高危体育项目的公告和有关政策文件,现场开展宣传教育。同时,根据个别游泳场所反映救生员和体育指导员数量不足、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局积极与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联系,举办了两期特有工种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通过一系列的行政执法活动,促进了游泳场所的规范运行,为群众创造了安全的游泳健身环境。同时,局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体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检查,以听取行政执法科室汇报、查看行政执法案卷台账、抽查行政执法案卷的形式,对局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评查,使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得到规范和加强,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

5、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局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由于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普法依法治理,及时化解了各种行政争议,五年来,没有接到行政复议案件,实现了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案件的目标。在信访维稳方面,局专门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信访工作队伍,完善了相关制度,信访机构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积极主动化解矛盾,没有出现一例违法上访行为。

(四)积极做好省体育局法规处和市“六五”普法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按照要求,认真办理,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贯彻省局和市治市办的文件精神和各项要求,及时在全局干部大会上传达学习,领会精神,特别是一些新的法律法规颁布以及重要法律修正后,能及时订购学习材料,组织学习,使普法内容适应新的形势。二是积极参加省体育局和市治市办举办的法律培训,培养法律人才,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积极参加市治市办组织的公务员法律法规考试,每一次我们都认真组织,认真答卷,实现合格率100%,提高了公务员把握法律和政策标准的能力。四是积极组织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每年法治宣传月的各项活动,每次都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及时上报活动总结,在每年市治市办下发的活动情况通报中均得到表扬。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系统在“六五”普法工作中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也积累和探索了一些经验,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个别单位和科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仍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凡是单位、科室重视的,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凡是单位、科室重视不够的,工作开展得不扎实,成效不够明显。

二是个别单位领导忙于事务,学法制度不健全,学习时紧时松,随意性较大。

三是由于机构变动、人员调整,有的基层单位负责普法工作的人员不稳定,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普法工作的发展,影响了整体普法工作的开展。

四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不够,方法不新,有效指导和深入推进的办法和措施不多,工作思路还不够清晰,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打算

1、深刻认识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认真安排部署好“七五”普法。社会主义法律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群众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可靠保障。扎实搞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局将在继续深化“六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安排部署好“七五”普法,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学法、守法、知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能力。

2、坚持不懈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体育系统行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发展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建设“法治宝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结合我市体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干事型、法治型机关的活动,以法治工作的新突破,推进体育系统行风建设新进步,为构建和谐宝鸡做出新贡献。

3、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体育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我局依法治理工作要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好法律、法规和与体育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完善依法治理方案,建立普法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此总结。

 

 

 

                        宝鸡市体育局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