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217/2021-00015 | 发布机构: 宝鸡市体育局 |
生成日期: 2021-09-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李昭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的提案》(第3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向公众免费开放现有的体育场所和设施。
近年来,我市按照《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体经字〔2014〕34号)精神,认真开展大型体育场馆对社会公众开放工作。我市的大型体育场馆主要包括市体育场、市体育馆、市游泳跳水馆,由于我市财政收入不足于满足大型体育场馆免费对社会公众开放,现在采取的办法是免费或低收费。我市室外体育场地基本上做到了免费对公众开放。
二、在住宅小区、公园、广场和休闲场所增设公共健身设施。
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体育健身设施项目资金,实现了镇、行政村(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由于实施时间跨度比较长,最早实施的已达到安全使用期限,我们正在积极筹集资金(包括争取上级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善全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宝鸡市体育局
2021年8月9日
(联系人:张红周,电话:0917-336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