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寒冰委员(市游泳学校):
您提出的《关于举办中小学游泳比赛的提案》(第4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国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要求,为了进一步落实和加快学校体育工作改革的各项措施,市教育局已将游泳项目增设为第一类考核项目的选考内容。为切实加强和推进我市体教结合工作,我们将积极与市教育局沟通协调,共同推进举办中小学游泳培训和比赛工作力度,改进体育测试的内容、方式和计分方法,努力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长效机制。同时,积极推动体育改革政策的宣传与实施,在全市青少年中形成自觉加强体育锻炼、有效提升身体素质、积极推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注,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宝鸡市体育局
2022年7月23日
(联系人:王卫华, 电话:138927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