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计划、重点和具体办法,制定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全市体育事业发展。
3、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或承办全国、全省综合性及专项运动会;组织体育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5、监督全市各运动项目的业余训练工作,发展和培养优秀后备人才。
6、收集、整理、公布全市各项运动竞赛成绩和最高纪录,培训和批准等级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称号。
7、负责市体育场、馆建设和体育设施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及管理办法,开发体育市场;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国内体育交流与合作。
8、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教育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十三五”体育事业规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着力抓好全民健身工作:1、继续大力实施体育惠民工程。2、全面完成渭河百里健身长廊工程建设。3、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4、办好群众体育活动。5、稳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
二、抓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1、备战参加省十六运会年度赛。2.深化竞赛训练体制改革,办好市第十一届运动会及第九届“奥运争光”选择材运动会。4、深化足球改革工作。
三、做好体育产业开发工作:1、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体育消费市场。2.加强体育场馆经营创收活动。3.巩固拓展发展体育彩票市场。
四、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转化:1、巩固提升学习教育成果。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加强行业作风建设。4.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2017年宝鸡市体育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市体育局本级和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市游泳学校共4个单位。其中全额拨款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内设四个科室:办公室、法规宣传科、群众体育科和竞技体育科)和2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市游泳学校)、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宝鸡市体育局总编制128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共108名,实有在职人员124名,休离退休人员5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871.36万元,体育局本级公务用车1辆,价值16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公务车购置0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5万元(其中非税收入170万元)。
七、2017年市体育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全年收入预算1532.33万元,较上年增加6.38万元,增加0.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2.33万元,非税收入(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拨款17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主管理的收费30万元(体校学生学费)。
2017年支出预算153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33万元(在职人员工资和商品和服务支出965.8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43.3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8.09万元);项目支出375万元为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市游泳学校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和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非税收入,根据省财政厅及省体育局有关文件规定,为了保证运动员、教练员训练和竞赛的需要,对优秀运动员和专职教练员的身体消耗进行一定标准的伙食补贴,激励了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训练积极性,更好的发挥了特长,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工资福利主要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标准,日常公用经费依据2016年10月底单位在编人员数据测算,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532.33万元,较上年增加6.38万元,增长0.4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退休人员增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减少(游泳学校非税收入)28.70万元。
1、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1157.33(在职人员工资福利101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69万元);项目支出375万元。
2、功能科目分类明细:
(1)行政运行(2070301)231.31万元,较上年下降25.94%,原因是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不再从科目中列支、正常调资晋档及公用支出定额提高。
(2)运动项目管理(2070304)1109.56万元,较上年下降33.21%,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143.37万元,较上年下降47.06%,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各单位不再支出未上卡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生活补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48.0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5.5万元,与2016年基本持平。其中:出国费0元,无出国人员,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为3.5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车运行费2万元,现局机关保留1辆公务用车,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进行压减,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控制压缩不高于去年,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17年会议费预算4.5万元,与2016年基本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会议规模和次数,对会议费预算进行压减,控制会议费预算不高于去年。
2017年培训费预算3万元,与2016年基本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压缩培训人数和天数,对培训费预算进行压减,控制培训费预算不高于去年。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体育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48万元,较上年下降2.4%。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7.9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的办公耗材等。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共计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内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205万元;非税收入安排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运动项目管理170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点击下载):【2017年市体育部门预算报表】